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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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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能缓解身体有恙。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严格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缓解身体有恙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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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具体概述

       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能缓解身体有恙。近年来世界各国保健食品发展的增长速度都很快,保健(功能)食品在欧美各国被称为“健康食品”,在日本被称为“功能食品”。

       中国保健(功能)食品的兴起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经过一、二代的发展,也将迈入第三代,即保健食品不仅需要人体及动物实验说明该产品具有某项生理调节功能,更需查明具有该项保健功能因子的结构、含量、作用机理以及在食品中应有的稳定形态。

保健食品市场发展

       观研天下讯:从食药监总局了解到,截至2012年底,全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共有2006家,2012年产值约2800多亿元。        

       由于我国保健食品产业发展迅速,近年来,各地食药监部门也在稳步推进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经过多年整治与规范,我国保健食品卫生扶持水平不断提高,状况呈现稳中向好的趋势,年产值不断提升。截至2012年底,全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已经超过2000家。不过目前保健食品市场问题依然突出,如存在擅自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物品、盗用食品批准文号等假冒保健食品、虚假夸大产品结果等违法违规现象。        

       针对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这些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食药监总局决定主动出击、重点治乱,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自2013年5月至9月底,利用五个月时间在全国集中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对保健食品市场进行整治规范,以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解析说,被打击的“四非”行为分别指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一是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如地下黑窝点生产或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等。二是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如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三是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如在生产有助于调节体脂、调节血糖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等。四是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如在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身体有恙防范或缓解结果等。

       据了解,各地食药监部门按照食药监总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整顿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同时,许多地方还从制度设计上想办法,着力解决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建立符合实际的监管制度;重点制定实施保健食品停产复产报告制度,设计统一格式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台账记录;起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管理制度,整合保健食品GMP认证和生产许可工作等,真正做到缓解,全面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

       药品是缓解身体有恙的物质;保健(功能)食品的本质仍然是食品,虽有调节人体某种机能的作用,但它不是人类赖以缓解身体有恙的物质。对于生理机能正常,想要维护健康或防范某种身体有恙的人来说,保健(功能)食品是一种营养补充剂。对于生理机能异常的人来说,保健(功能)食品可以调节某种生理机能、强化免疫系统。从科学角度讲,注意平时营养均衡的饮食、有规律的生活习惯、适时适量的运动、保持开朗的性格,才是健康的根本提高/增加。

       食品中还有一类特殊营养食品,是"改变食品的天然营养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以适应某些特殊人群营养需要的食品"(GB13432-199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3.l条)。如适应婴幼儿生理特点和营养需要的婴幼儿食品、经添加营养强化剂的食品,都属于这类食品。特殊营养食品与保健(功能)食品的共性是:都添加或含有一定量的生理活性物质,适于特定人群食用。区别是:前者不需要动物或人群实验,不需要证实有明显的结果作用;而后者必须动物或人群实验,证实有明显、稳定的结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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